信用立法在即!

添加者:liuzhl  发布时间:2018-05-09  浏览次数: 910

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这就意味着,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的诚信”步入法制化道路,即信用立法指日可待!


据悉,国外发达国家的信用管理普遍都已立法,以美国为例,美国信用立法最早可以追溯到60年代的《诚实信贷法》(Truth in Lending Act)。但是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信用法规是1970年制定的《公平信用报告法》,全称为《公平信用报告法-消费者信用保护法标题vi》,于1971年4月开始实施。

截止目前,美国共有17部信用相关的法律,这17部主要法律共同支撑着美国整个征信行业的规范性发展。在这17部法律当中,《公平信用报告法》是截止目前为止,美国信用法律体系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也是影响力最大的一部。


我国社会各界对信用立法的呼声普遍较高,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带来了《关于加快全国信用立法的议案》,并获得了超过40位全国人大代表的联合署名。


我国各行各业也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比如,在电力行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联)自2007年就在行业内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并对全国电力企业开展信用评价,2017年,中电联获得国家发改委的再次授权,开展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评价工作。

目前,中电联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出台了一系列评价标准,在全国28个省成立了信用评价分支机构,建立了近3000人的信用体系建设专家库,累计评价企业1000余家,提高了电力行业企业的诚实守信意识,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