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河南省浩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不予许可的决定

添加者:zhangpeng  发布时间:2019-09-05  浏览次数: 776

关于河南省浩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等企业不予许可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审查,决定不准予以下企业行政许可:

一、新申请类

1.河南省浩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因提供虚假身份证,决定不予许可,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同类许可申请。

2.河南巧乐建设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因提供虚假身份证,决定不予许可,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同类许可申请。

3.河南东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因提供虚假发票,决定不予许可,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同类许可申请。

二、升级和增类

1.河南瑞恒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五级,现升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级、承试类因提供虚假身份证,决定不予许可,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同类许可申请。

三、延续类

1.河南首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因提供虚假身份证,决定不予许可,一年内不再受理其许可申请。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