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月度报告为抓手
能源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取得新成效 为积极推动能源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依托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归集能源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用信息,每月编制《能源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统计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月度报告),定期发送至国家能源局专业司、派出机构、重点能源企业和行业协会,为预警信用风险、提升监管效能、服务企业需求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截至目前,已编制月度报告20份。 电力类企业平均约为860家,占失信主体总数的33.1%; 煤炭类企业平均约为1500家,占失信主体总数的57.7%; 油气类企业平均240家,占失信主体总数的9.2%。 每月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持证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平均约600家,占失信主体总数的19%。其中,电力业务许可(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企业平均约320家,占失信持证企业总数的53.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企业平均约280家,占失信持证企业总数的46.7%。 对照月度报告涉及的市场主体,监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提醒、警示、约谈和现场检查等工作,对多次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关企业,开展重点核查,实施严格监管;重点能源企业和行业协会积极组织相关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强化诚信宣传教育,促进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促进了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能源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