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主任陈涛:做好信用评价 强化精准监管

添加者:zhangpeng  发布时间:2021-06-11  浏览次数: 1408

做好信用评价 强化精准监管

——访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主任陈涛


6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季度分析报告》(2021年第1期)(以下简称《报告》)。这是全国首个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报告。近日,就有关内容,《中国电力报》对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质中心”)主任陈涛进行了专访。

记者:国务院要求政府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这种形势下,国家能源局发布首个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报告,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陈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是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要求,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的重要尝试,也是实施信用监管、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手段。资质中心作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深度合作,共享有关信用信息,开展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形成了首个《报告》,以此为开端,我们将定期编制《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季度分析报告》,分送相关政府部门、电力企业、全国性电力行业协会等作为工作参考,旨在预警电力行业信用风险,服务监管工作和社会需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助力能源行业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记者:据我们了解,国家能源局在依托分级分类信用评价结果推进信用监管方面已做过不少尝试,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陈涛: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近几年来,资质中心加紧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立足于电力业务资质管理工作,利用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结果开展信用监管,进行了广泛深入探索,在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事前、事中、事后的日常监管中,积极应用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结果,初步实现信用监管常态化;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手段,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资质许可专项监管,取得良好成效。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率先开展的以信用为基础的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实践,为进一步实施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积累了实践经验,成为编制发布季度分析报告的重要基础。

记者:首个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分析报告,它的编制思路、指标依据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陈涛: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报告的编制思路,是基于电力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所产生的公共信用信息,建立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形成评价结果。监管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别化监管,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靶向性。同时,评价结果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也有助于预警信用风险,促进诚信氛围的形成和营商环境的优化。

《报告》所依据的评价指标分为三级: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6项,三级指标43项。满分共100分。根据指标类型分为正面记录模块(分值占30%)和负面记录模块(分值占70%)。正面记录包括经营状况、发展创新、守信激励3项一级指标,负面记录包括司法裁决、行业监管、商务诚信3项一级指标。电力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85-100分为优级,70-85分为良级,40-70分为中级,0-40分为差级。

《报告》包括三大主题,重点围绕电力行业总体信用状况、持证企业信用状况和电力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权威证书网站等。

记者:《报告》涉及电力行业多少家企业,总体信用状况如何?


陈涛:我们通过大数据技术,本季度对归集共享的56461家电力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分析,结果显示,一季度电力行业总体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多处于优级和良级范围内,占电力企业总数的93.69%。优级企业5695家,占电力企业的10.09%;良级企业47201家,占比83.60%;中级企业2543家,占比4.50%;差级企业1022家,占比1.81%。

优级企业综合实力和发展创新能力强,且无黑名单记录,但可能存在与主营业务相关性不高的负面记录;差级企业多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等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企业。尽管电力行业总体情况较好,但绝大多数差级企业存在一条黑名单信息,有的差级企业还存在多条黑名单信息,必须引起全行业高度重视。

记者: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是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的重要职责,那么,从《报告》来看,持证企业的信用状况如何?


陈涛:《报告》分析持证企业41374家,其中,发电类持证企业12366家,输电类持证企业45家,供电类持证企业3271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26186家。一季度持证企业信用状况差异明显,输电类持证企业的优级企业(30家)占比最高,达66.67%;差级企业为0。承装(修、试)类持证企业的优级企业(3374家)占比次之,为12.88%;差级企业(266家)占比1.02%。供电类持证企业的优级企业(287家),占比达8.77%;差级企业(1家)占比0.03%。发电类持证企业的差级企业(302家)占比最高,达2.44%。从持证企业所在区域来看,南方能源监管局、浙江能源监管办、福建能源监管办等所辖区域优级企业占比较高。山西能源监管办、甘肃能源监管办、贵州能源监管办等所辖区域差级企业占比较高。

记者:《报告》分析了电力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的信用状况,主要有什么特点?


陈涛:《报告》就归集共享的16家电力集团及其所属6583家企业进行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分析,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电力、商务服务业、批发业、专业技术服务业,以及其他行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业、建筑业等)。报告显示,一季度电力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信用状况表现突出,负面记录总体较少。16家电力集团所属企业中,优级和良级企业共有6369家,占企业总量的96.75%,被评为差级的企业有19家(涉及6家集团),占全部电力集团企业的0.30%,均为失信被执行人。集团所属企业经营范围为电力类占比较多的集团,优级企业数量和占比较高,经营状况、发展创新能力和守信激励记录较好;其他如建设、技术行业类企业占比较多的集团,差级企业数量和占比较高。19家差级企业中,电力类企业仅3家,其他16家是电力集团所属的建筑、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制造企业等。

记者:针对《报告》反映出电力行业信用状况,下一阶段将如何推进相关工作?


陈涛:对于《报告》所反映的电力行业信用状况,特别是有关企业在遵守法定义务或履行约定义务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们在报告中也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和建议:一是重点关注中级和差级企业。对重点关注企业,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提醒、约谈,特别是对持证企业中的中级、差级企业,要提高检查频次,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实施严格监管;对新申请许可的,要强化风险意识,认真查询相关企业的信用信息,实行从严审查。二是切实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差级企业要主动申请信用修复,依法合规诚信经营,避免受到联合惩戒;中级企业要高度关注自身行政处罚和异常经营等负面记录情况;良级企业要更加注重正面记录模块信用建设,在知识产权上积极创新,在纳税等方面规范经营。三是积极拓展评价结果应用。建议相关部门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工作参考,在日常监管、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和问题监管中,与“双随机、一公开”手段相结合,实施差异化、靶向性监管;在行政管理、市场交易、行政处罚、政府采购、办理财政资金补贴等工作中,积极推广应用评价结果,并指导督促企业积极开展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应用等工作,切实防范信用风险,营造诚实守信市场氛围。

与此同时,希望相关部门、电力企业和全国性电力行业协会及时反馈在报告使用过程中的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便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丰富充实报告内容,让监管和服务更有针对性。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持续推进电力行业公共信用评价工作,及时预警行业信用风险,服务监管工作和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