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人员许可不保持问题的提醒

添加者:会员部  发布时间:2025-12-04  浏览次数: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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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证后管理,持续强化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现对人员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提醒如下。

一、人员兼任情况不符合要求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专业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经筛查,截至11月29日,我省共2167家企业存在人员兼任情况。请有关企业按照《管理办法》的条件标准及时进行对标调整,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人员变更申请”模块办理人员离职,调整人员兼任情况,确保符合要求。(例如,张某在某单位同时兼任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该单位可继续保留张某的技术人员任职,对技能人员进行离职,也可继续保留张某的技能人员任职,对技术人员进行离职,均满足要求。)

二、人员数量情况不符合要求

《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的人员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相应许可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筛查,截至11月29日,我省共422家企业人员数量不足。请有关企业按照《管理办法》的条件标准,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人员变更申请”模块办理人员入职,确保持续符合许可证级别所对应的人员数量要求。

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进行调整或补充人员。我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于2026年初开展人员兼任清理及人员许可条件保持监管工作。对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据规定重新核定许可等级;不满足最低许可等级条件的,将依法注销许可证。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