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十五五” 规划》(下称《规划》),锚定 2030 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2035 年基本建成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两大目标,将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列为全链条治理核心抓手,明确提出健全信用信息公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全链条制度,培育第三方知识产权信用评价服务机构,以信用机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全环节堵点难点。
知识产权是战略性创新资源,而信用是规范创新市场秩序的基础性机制。《规划》在 “强化知识产权社会共治” 部分系统性部署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三大核心信用任务。一是制定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二是推行知识产权全领域信用承诺制;三是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制定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国家标准、培育第三方信用评价力量;四是持续加强科研人员知识产权意识规范引导和科研诚信管理。
当前,全国各省市已率先探索落地配套制度。上海出台知识产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统一归集专利、商标、版权领域守信失信记录;兰州新区建立知识产权红黑名单制度,划定六类严重失信行为惩戒清单;沈阳通过地方立法,将知识产权失信行为全面纳入公共信用档案,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信用承诺制推广应用层面,各地已广泛结合结合科创、产业、展会、金融场景落地标准化实施体系,形成 “事前承诺、事中核查、事后奖惩修复” 闭环治理格局。
知识产权信用评价的应用则集中体现在融资服务领域。珠海搭建跨境信用服务平台,将企业知识产权信用等级作为跨境融资、海外参展核心依据,对诚信科创企业缩短知识产权办理时限超八成,累计释放超40亿元信用授信额度;江苏如东县锚定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目标,深耕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全链条,建立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信用档案,九州星际等拥有数十项核心专利的企业,凭知识产权信用名片简化招投标、质押融资流程,实现 “知产+信用” 双向增值。海南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打造 “区块链+AI” 知识产权信用监测系统,入围新华信用金兰杯优秀实践案例,通过信用预警前置拦截侵权、虚假申报行为,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从被动维权转向主动防控。
然而,全国知识产权信用建设仍存在短板,目前知识产权信用数据归集碎片化,专利、商标、版权、司法侵权、代理机构失信数据尚未完全打通,存在信息孤岛。加之各地知识产权信用标准评价体系口径不一,跨区域信用互认难度大。此外,科研人员知识产权意识规范引导和科研诚信管理存在明显短板,数据造假、剽窃抄袭、论文买卖等科研失信现象层出不穷。
下一步,建议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契机,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制度与标准统一落地。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办法,推进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国家标准编制,统一各地评价指标、红黑名单认定规则,破除区域信用互认壁垒;整合专利、商标、版权、司法侵权、代理机构数据,打通全国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共享通道,消除数据孤岛。二是培育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力量。支持具备征信资质的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信用档案、专项增信、产区品牌价值评估服务,拓展信用评价在科创融资、招投标、预审绿色通道的常态化应用;推广 “知产+信用” 融资模式,扩大科创企业信用授信覆盖面。三是强化科研人员诚信常态化治理。建立高校、科研院所全周期知识产权与科研诚信培训机制,将信用表现纳入职称评审、项目申报核心考核;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论文买卖、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完善跨部门联合惩戒;搭建科研主体信用预警平台,从源头规范创新行为。
来源:新华信用